發布:[科研評價部] | 發布時間:[2023-10-10] | 次數:[] |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關于開展第十三屆河北省教育考試與招生 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華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試辦公室,各高等學校: 為了激勵和調動我省教育考試與招生戰線廣大工作人員的科研積極性,總結近年來我省教育考試招生優秀科研成果,進一步促進考試招生隊伍科研水平提升,推動我省教育考試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決定開展第十三屆教育考試與招生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科研和創新為推動事業發展的新引擎,緊密結合河北省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實際,堅持不懈探索教育考試與招生發展規律,深入研究教育考試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理論與現實問題,推動理論和實踐創新,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與應用,為推進我省考試招生改革和科學發展提供理論支撐、決策參考和實踐指導。 二、組織領導 評獎工作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和管理。組建河北省第十三屆教育考試與招生優秀成果評審委員會,全面負責評獎的各項具體工作。 三、獎項及獎勵 本屆評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向所有獲獎者頒發獲獎證書。 四、評獎程序 1.個人申報或所在單位(學術團體)推薦; 2.參評科研成果資格審查; 3.專家初評; 4.評委會終評; 5.社會公示; 6.頒獎。 五、評獎標準 申報成果必須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直接研究和解決與教育考試與招生、教育考試評價相關的理論和現實問題,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應用價值,在學術研究上有獨到的見解和創新。評獎主要從觀點、內容與方法的創新性、科學性、學術影響力、理論與應用價值、社會經濟效益等方面對申報的研究成果進行綜合考評。 六、申報范圍 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正式出版(以第一次付梓時間為準)的專著、譯著、工具書,市級(含市級)以上的期刊、報紙正式發表的文章、論文、調研報告等。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提交國內、省內重要學術會議并全文收入公開出版論文集的論文。 3.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研究、宣傳、普及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的電子出版物、音像制品。 4.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運用于領導決策、教育考試與招生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研究報告。 5.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已被應用的教育考試和招生等方面的計算機軟件。 已經參加過省級或省級以上有關單位成果評選并獲獎的成果不再參加本次評選。 七、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1.申報成果的署名。申報成果的署名均以出版、發表時的署名為準,不以單位或個人的證明信為憑。集體署名和多人合作的成果,必須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報;申報時所填寫的主研人員(含申報者),著作類和計算機軟件類不得超過5人,論文、調研報告(研究報告)和電子出版物(含音像制品)類不得超過3人;主研人員的界定,應以出版、發表時的署名順序為準,署名順序不清的,以對科研成果貢獻大小為據排序,并由申報者提交證明材料。與外省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為本省作者的可以申報。 2.論文集和譯著的申報。個人論文集一律不得以專著的形式申報,可以參照評獎范圍申報其中的某篇論文;集體組織、出版的論文集,可由主編以專著的形式申報論文集,論文作者只能以單篇論文申報。申報譯著須提交中外兩種文本。 3.申報材料要求。成果申報人請將以下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科研評價部。 (1)《第十三屆河北省教育考試與招生優秀成果獎申請表》(負責人簽字并加蓋申報人所在單位或學術團體公章)。 (2)科研成果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3)成果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課題立項證書、結題證書、相關榮譽證書、圖片資料、專利、專著、知識產權協議等;研究報告需提供有關單位的采納證明;計算機軟件類成果還需提供軟件功能介紹、技術檢測報告和用戶體驗報告等。 (4)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申報的科研成果總文字復制比一般不超過10%(申報時提交檢測報告,檢測報告需由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4年申報資格,如獲獎即予撤消并通報批評。 (5)科研成果由各市教育考試機構、招生單位匯總后統一申報,并附《科研成果單位推薦表》一份,加蓋推薦單位公章。不接受個人申報。申報材料電子版可通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ww.cao-250.com)的“招考服務-招考研究”欄目查閱下載。所有申報材料由省教育考試院科研評價部統一保存,不予退還。 八、申報材料報送方式和截止時間 請同時報送紙質和電子版申報材料。紙質材料郵寄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紅旗大街231號,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科研評價部,郵編:050091。附件表格和成果文字部分的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jkyjs@hebeea.edu.cn)。聯系人:高振華,劉娟。聯系電話:0311-66007023,0311-66007192。 申報時間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請各市將此通知轉發各縣(區)招生考試辦公室,并請各院校將通知轉發本校相關招生考試部門(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部門,自學考試主考單位相關部門)。
附件:1.第十三屆河北省教育考試與招生優秀成果獎申請表 2.科研成果單位推薦表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10月10日 |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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