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查檔案時,如需要補充開具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體檢(僅2014年及以后考生)、錄取等信息的證明材料,可申請辦理河北省統一制式的證明材料——《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綜合信息登記表》)
可在河北省政務服務大廳辦理,具體要求及辦理方式可查看辦事指南。(點擊查看辦事指南)
《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綜合信息登記表》背面印有對該表的說明內容,如考生所在部隊單位仍要求提供一份單獨的說明,考生可下載一份電子證照形式的“說明”文件,自行打印使用(點擊下載電子證照PDF版)。該電子證照可在“河北政務服務網”查驗(點擊下載查驗流程)。
在應征報名時,如需要提供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號、成績,可通過指定的服務功能查詢。
一、優惠加分項目、分值
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增加10分。
2.烈士子女增加20分。
3.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二、優先錄取項目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軍隊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在投檔范圍內優先錄取。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專業(類)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一、退役士兵招生錄取
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質考試,須參加所報考的考試類的職業技能考試,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已取得高考報名資格的退役士兵,于2024年2月26日9時至2月29日17時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進行報考、選擇考試類,并繳納考試費。退役士兵考生須按所選考試類,在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根據各考試類報考的退役士兵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按照各考試類相應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劃定各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退役士兵考生填報志愿時,只能填報與所報考考試類相對應的招生計劃,不得跨類填報。其志愿填報方式及錄取安排與其他考生相同。
一、報考條件
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的考生,須為2024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高考報名信息中畢業類別為“普通高中畢業”),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現役滿5年,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二、招生計劃
2024年我省為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招收定向培養軍士998人(含女軍士8人)。定向培養高校為高職(專科)層次,批次安排在專科提前批。填報志愿時請查閱《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計劃性質選擇“非定向”。
三、招生組織
定向培養軍士招生錄取工作,納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實施,執行專科提前批錄取政策。
(一)志愿填報。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順序志愿模式,設1次集中填報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報1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選項。
志愿填報采取公布分數后網上填報的方式進行,擬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生的考生,于6月26日12時至6月27日12時,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cao-250.com,或直接訪問https://gk.hebeea.edu.cn),通過志愿填報系統集中填報專科提前批相應高校定向培養軍士生志愿。征集志愿填報時間隨專科提前批同時進行,時間為8月7日12時至8月8日10時。
填報定向培養軍士生志愿的考生不影響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的志愿填報和錄取,如被本科層次錄取,則不能參加專科提前批定向培養軍士生的錄取。已填報定向培養軍士生志愿的考生,如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其定向培養軍士生志愿生效,專科層次集中志愿填報時(7月29日12時至8月1日17時),不能再填報專科提前批志愿,可填報專科批志愿;如體格檢查或政治考核不合格,其定向培養軍士生志愿無效,專科層次集中志愿填報時,可填報專科提前批和專科批志愿。
(二)確定對象。省征兵辦和省教育考試院從報考定向培養高校(專業)相應科類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分院校、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男女生,依據考生成績(含優惠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每所定向培養高校招生計劃數的一定倍數確定參加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的對象。其中,女生,體檢標準要求為水面艦艇人員合格、陸戰隊員合格的專業,參加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人數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其余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數的3.5倍確定。7月1日17時后,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s://gk.hebeea.edu.cn)進入“信息查詢”模塊查詢是否列入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對象,也可通過當地征兵辦查詢。
(三)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定向培養軍士生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與軍隊院校招生的軍檢和政治考核不同,如考生同時報考軍隊院校和定向培養軍士生,須分別參加相應的體格檢查(軍檢)和政治考核。考生為河北省戶籍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征兵辦負責,非河北省戶籍的,由經常居住地縣級以上征兵辦負責,于7月8日前組織考生進行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已填報志愿考生可于7月23日12時后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s://gk.hebeea.edu.cn)進入“信息查詢”模塊查詢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結論。
1.體格檢查。由市級征兵辦統一組織,體檢前3至5天通知參檢考生,并告知體檢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考生要及時關注省征兵辦、省教育考試院等部門發布的公告。體檢按照義務兵征集標準執行,一次上站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表格統一采用《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結論分為合格、水面艦艇人員合格、陸戰隊員合格及不合格。體格檢查不收取任何費用。
2.政治考核。由縣級征兵辦按照《軍隊征集和招錄人員政治考核規定》(軍法〔2021〕62號)中征集義務兵的政治考核要求組織實施。進入政治考核名單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政治考核所在地縣級征兵辦填報《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見附件2),由縣級征兵辦政治考核組集中組織政治考核。
(四)投檔錄取。定向培養軍士生在專科提前批錄取。集中填報志愿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招生計劃、省征兵辦提供的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單,依據考生志愿和分數,區分性別,按招生計劃數的120%投檔(投檔數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總分相同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成績仍相同的全部投檔。定向培養高校根據本校的錄取規則和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并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
集中填報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果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省教育考試院將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公開征集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志愿。征集志愿錄取時,按照缺額計劃數量的100%向定向培養高校投檔。
四、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軍士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培養由定向培養高校負責;后0.5學年組織入伍實習,包括入伍訓練和崗前培訓,由招收部隊負責。
(一)教學管理。定向培養高校應當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應當本著專業對口和指導便利的原則,由招收部隊統一指定的教學指導機構,會同定向培養高校制定人才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準備工作;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在校學習期間,教學指導機構應當加強培養跟蹤,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其他單位不得隨意參與定向培養高校教學管理。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應當加強對有關定向培養高校的指導督促。
(二)淘汰。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入學1個月內,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應當指導定向培養高校組織身體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由所在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至其他班次學習。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由所在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處分或者違法犯罪,以及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所在定向培養高校學生管理規定處理。淘汰后空缺的培養計劃,不再組織遞補。
(三)畢業。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完成入伍訓練的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定向培養高校,由招收部隊通報定向培養高校直接為其辦理畢業相關手續;未完成入伍訓練,或者入伍實習期間因政治、身體等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經招收部隊具有相應批準權限的政治工作部門批準,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征兵辦注銷其入伍手續,定向培養高校負責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復學。
五、入伍辦理
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完成規定課程、修滿規定學分,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會同招收部隊結合上半年義務兵征集組織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現役條件的,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征兵辦辦理入伍手續,入伍時間為畢業當年3月1日。招收部隊派出接兵人員,會同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完成檔案交接,將招收的軍士統一接入部隊。招收定向培養軍士的檔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軍士入伍批準書》《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學生檔案、黨(團)員材料等。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養軍士入伍實習結束后,由所在部隊按照招收軍士首次授予軍士軍銜(含警銜,下同)級別有關規定,確定其軍銜級別、授予軍士軍銜,軍銜時間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養軍士批準入伍后至首次授予軍銜期間,按照第一年度義務兵標準發放津貼、保障伙食,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和撫恤等待遇;授予軍士軍銜后,自軍銜起算之日起執行軍士工資及相關待遇標準。
一、資格條件
應征入伍地為河北省,滿足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入伍時為普通高職(專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復學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2024年普通應屆畢業生;退役前已取得國家承認的普通全日制高職(專科)學歷的2023年度退役大學生士兵(已報考過2023年普通專升本考試的大學生士兵除外)及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其中,符合條件的2024年春季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參加2024年或2025年普通專升本,且僅可參加一次。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二、報名材料提交
報名材料含考生本人身份證、入伍批準書(通知書)、退出現役證、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除外)。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須提交相關證書佐證材料。
三、網上報名及相關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原則上報考的本科專業應與就讀的高職(專科)專業大體對應。
四、考試安排
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免于參加公共文化考試,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公共文化考試和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
五、志愿填報
參加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按報考專業(聯考專業)填報10個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填報1個院校志愿。
六、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依據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結果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由招生學校結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一、加分政策
(一)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二、免試政策
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憑身份證、退役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自主就業(擇業)證明(須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及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學歷證書,可申請免試就讀我省轄區內的成人高校專升本,學習形式為業余。
一、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一)政策內容:計劃單列,招生單位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一般不高于本單位相應學科專業普通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二)資格要求: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
(三)報名及錄取:考生網上報名時應當在研招網報名系統中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并按要求填報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考生復試前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招生單位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考生參加招生單位組織的復試,達到錄取要求的由招生單位擬錄取。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一)政策內容: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資格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同上)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三)報名及錄取:考生網上報名時須在研招網報名系統中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如符合加分政策要求,由招生單位對相應考生初試成績加10分后,考生參加復試。達到錄取要求的由招生單位擬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三、退役士兵免初試政策
(一)政策內容: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二)資格要求:在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員,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三)報名及錄取: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參加招生單位組織的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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